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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建设项目用地征地的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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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府〔2010〕159号 根据惠州市、惠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市政府拟依法征收桥西街道办事处麦地社区麦地村、横江二村位于石油坑约182亩集体土地,作为城市建设项目用地上报审批。现就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权属和面积。 拟征地块位于惠城区桥西街道办事处麦地社区石油坑,面积约182亩,属桥西街道办事处麦地社区麦地村、横江二村集体土地。土地四至范围:东南面为麦地村、横江二村山地,西面为惠州市林场国有山林地,北面为麦地村山地,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按《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粤国土资发〔2006〕149号)的三类区标准执行。具体见下表: 地 类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元\/亩) 耕 地 42900养殖水面(鱼塘)44553园 地 33000林 地 13200 (二)青苗、零星青苗、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按《惠州市加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管理规定》(惠府令第67号)三类区标准执行。 三、上述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单位及青苗等地上附着物权利人,应在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到桥西国土资源所(联系电话:2089288)办理土地征收补偿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调查结果为准。 四、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本预公告发布之前未经合法批准而非法占用土地建设或搭建的永久性或临时性房屋及其它建(构)筑物不予补偿。 特此预公告。惠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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