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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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府〔2009〕162号 为做好我市抗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从2009年1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在惠州市惠城区、惠阳区、博罗县、惠东县、龙门县等区域内,根据天气条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为确保人工增雨作业安全、科学、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作业期间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人工增雨作业区域和具体地点 惠城区:角洞水库。 惠阳区:永湖镇白水寨水库、镇隆镇黄沙水库。 惠东县:白盆珠水库、白花镇田屋村、安墩镇珠湖、梁化镇七星墩。 博罗县:麻陂镇红女水库、罗阳镇承粮陂村、长宁镇下湖村、白芒林场、观音阁镇砂岭村、杨村镇对门岭、水东陂水库。 龙门县:密溪林场、蓝田乡上东村。 二、作业期间相关要求 人工增雨作业区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安全工作,作业期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低洼地带注意做好预防局部洪涝工作。惠州市人民政府二○○九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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