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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收惠州市奥林匹克花园配电线路项目用地的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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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收惠州市奥林匹克花园配电线路项目用地的预公告惠府〔2007〕81号 因城市建设需要,市政府决定依法征收小金口街道办事处柏岗、金鸡村约25.7亩集体土地,作为惠州市奥林匹克花园10千伏双回配电线路项目用地上报审批。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权属和面积。 拟征地块位于惠城区江北西区规划道路边界,属小金口柏岗、金鸡村的集体土地,面积约25.7亩(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按《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粤国土资发〔2006〕149号)的三类区补偿标准执行。具体见下表:地类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元\/亩)耕地42900鱼塘44550园地33000林地13200 (二)零星青苗、临时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按《惠州市加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管理规定》和《惠城区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暂行)》(惠府〔2005〕62号)执行。 (三)宅基地或集体建设用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给予补偿,每亩42900元。 (四)集体土地宅基地上永久性房屋拆迁按《惠州市加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管理规定》和参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指导价进行补偿。 三、上述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单位及青苗等地上附着物权利人,在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到小金口国土资源所(联系电话:2290336)办理土地征收补偿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调查结果为准。 四、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本预公告发布之前未经合法批准而非法占用土地建设或搭建的永久性或临时性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不予补偿。 特此预公告。惠州市人民政府二OO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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