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2011年度第六批次城市建设项目用地(地块一)土地征收的公告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惠府〔2015〕149号 根据惠州市、惠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惠州市2011年度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粤国土资(建)〔2014〕165号)精神,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市政府依法征收惠城区桥西街道麦地社区麦地村、横江二村面积约17.25亩集体土地,作为惠州市2011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地范围、权属和面积。需征地块位于惠城区桥西街道麦地社区石油坑地段,属惠城区桥西街道麦地社区麦地村、横江二村集体土地,面积约17.25亩(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二、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按《惠州市加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管理规定》(惠府令第86号)规定的三类区补偿标准执行。具体见下表:地 类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元\/亩)耕地52000园地40000林地18467养殖水面54000未利用地16000 (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按《惠州市加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管理规定》(惠府令第86号)执行。三、上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单位及青苗等地上附着物权利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到桥西国土资源所(联系电话:2089286)办理土地征收补偿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调查结果为准。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本公告发布之前未经合法批准而非法占用土地建设或搭建的永久性或临时性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不予补偿。特此公告。 惠州市人民政府2015年10月23日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