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发动漫智慧高新产业园项目土地征收的预公告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惠府〔2014〕127号 根据惠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市政府拟对惠城区水口街道姚村村委会大岭下、梨元、上坌、冷水村民小组约363亩集体土地依法征收,按程序上报审批,作永发动漫智慧高新产业园项目用地。现就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权属和面积。拟征地块位于惠城区水口街道姚村村委会大岭下、梨元、上坌、冷水村,权属分别属于惠城区水口街道姚村村委会大岭下、梨元、上坌、冷水村民小组集体土地,土地面积约363亩(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二、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按《惠州市加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管理规定》(惠府令第86号)规定的三类区补偿标准执行。具体见下表:地 类土地补偿费(含安置补助费)(元\/亩)耕 地52000鱼 塘54000园 地40000林 地18467(二)青苗、零星青苗、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按《惠州市加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管理规定》(惠府令第86号)执行。三、上述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单位及青苗等地上附着物权利人,应在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到水口街道国土资源所(联系电话:2313869)办理土地征收补偿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调查结果为准。四、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本预公告发布之前未经合法批准而非法占用土地建设或搭建的永久性或临时性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特此预公告。 惠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11月10日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