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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惠州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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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府办〔2013〕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等有关规定,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评审,并经十一届2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惠州剪纸》、《芦洲南瓜节》、《惠阳皆歌》、《淡水客家凉帽制作技艺》、《秋长八月豆制作技艺》、《沙田舞麒麟习俗》、《惠阳沙坑叶氏祭祀习俗》、《平潭永宁庵庙会》、《瑶族少女成年礼》、《虎头花灯》、《沥林碌鹅制作技艺》等11个项目列入惠州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予以公布。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文化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我市已经公布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要采取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加大保护力度,鼓励传承,推进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充分发挥现有非物质文化资源优势,深入开展专题理论研究,正确处理抢救、保护和利用的关系,让优秀的传统文化融入社会,有力推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 附件:惠州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4月28日 附件 惠州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序号项目类别项目名称申报单位1传统美术惠州剪纸惠城区人民政府2民 俗芦洲南瓜节惠城区人民政府3传统音乐惠阳皆歌惠阳区人民政府4传统技艺淡水客家凉帽制作技艺惠阳区人民政府5传统技艺秋长八月豆制作技艺惠阳区人民政府6民 俗沙田舞麒麟习俗惠阳区人民政府7民 俗惠阳沙坑叶氏祭祀习俗惠阳区人民政府8民 俗平潭永宁庵庙会惠阳区人民政府9民 俗瑶族少女成年礼龙门县人民政府10传统美术虎头花灯龙门县人民政府11传统技艺沥林碌鹅制作技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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