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合江楼和挂榜阁实行免费开放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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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府〔2012〕132号 应广大市民的强烈要求,为方便市民登高望远,游览观光,体现“民共建、民共富、民共享、民共乐、民共治”,在更高标准上建设惠民之州,市政府决定取消市区合江楼和挂榜阁景点收费,实行免费开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免费开放时间:2012年12月28日起。 二、进入合江楼和挂榜阁的团体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有关法律法规和景点管理规定,共同保护好各类公共设施、展品、展物,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注意安全,文明游览。 三、进入合江楼和挂榜阁,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害景观、公共设施和展品展物; (二)随意涂写、刻画、张贴,乱丢垃圾及其它废弃物; (三)吸烟; (四)违反禁止标识的要求; (五)携带犬、猫等宠物进入景点(盲人、肢体重残人士携带导盲犬只、扶助犬只除外); (六)在楼阁内攀爬栏杆等; (七)其它扰乱公共秩序和安全的行为。 四、市园林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合江楼和挂榜阁免费开放后的服务和管理,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和旅游秩序。市公安、建设、城管执法、旅游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市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六、本通告自2012年12月28日起施行。惠州市人民政府201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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