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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09-2011年无偿献血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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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府〔2012〕5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14年来,我市无偿献血事业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力领导下,在广大无偿献血者、志愿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参与下,自愿无偿献血百分之百满足了全市临床医疗和急救用血需要,保障了用血安全有效,建立了一支安全、稳定、低危的自愿无偿献血者队伍,涌现了一大批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无偿献血事业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在自愿无偿献血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激励全社会健康适龄的公民积极支持和参与自愿无偿献血工作,市政府决定授予市委办公室等78个单位 “2009-2011年度惠州市无偿献血先进单位”称号,授予黎伟东、黎玉雄等3564人“2009-2011年度惠州市无偿献血奉献奖”。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保持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全社会和广大市民要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继续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积极履行自愿无偿献血义务和责任,为推动我市无偿献血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更高标准上建设惠民之州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 2009_2011年惠州市无偿献血先进单位名单.doc 2. 2009_2011年惠州市无偿献血奉献奖名单.doc惠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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