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2011年度惠州市动物防疫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惠府办〔2012〕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根据市政府《印发惠州市动物防疫责任制的通知》(惠府〔2001〕133号)精神,市政府与各县、区人民政府签订了《惠州市动物防疫责任书》。2011年底,市政府派出考核小组,按照《惠州市动物防疫责任制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对各县、区政府2011年度动物防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意见,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年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采取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实现了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零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零事故的目标,有力地保障了畜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为保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考核结果 按照《惠州市动物防疫责任制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规定,考核小组对各县、区动物防疫责任制16项考核指标逐项进行了考评。各县、区考核得分分别为:惠阳区485分、惠东县484分、大亚湾开发区482分、惠城区481分、博罗县477分、龙门县471分、仲恺高新区455分,均达到优秀等次(详见附件)。 三、存在问题 2011年,我市动物防疫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县、区动物实验室硬件建设仍未达到农业部的有关规定。二是个别养殖户尤其是散养户防疫意识薄弱,防疫工作仍然存在死角。三是动物防疫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质量有待提高。个别地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不完善,不利于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 为充分肯定成绩、鼓励先进,进一步做好2012年全市动物防疫工作,根据考核结果,市政府决定授予惠阳区、惠东县、大亚湾开发区、惠城区、博罗县、龙门县和仲恺高新区“2011年度动物防疫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称号,各奖励人民币15000元。 希望各县、区再接再厉,继续开拓进取,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畜牧业生产安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再立新功。 附件:2011年度惠州市动物防疫责任制考核成绩表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2011年度惠州市动物防疫责任制考核成绩表考 核 项 目(共500分) 得 分 情 况 惠城区 惠阳区 惠东县 博罗县 龙门县 大亚湾 开发区 仲恺 高新区 一、动物健康情况(15分) 15151515151515二、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情况(25分) 23212424232123三、疫情报告制度执行情况(20分) 18181717181719四、重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情况(75分) 75757572737575五、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情况(60分) 57585656565753六、消毒灭原工作情况(20分) 20202020202020七、口蹄疫强制扑杀情况(15分) 15151515151515八、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持证情况(10分) 10101010101010九、动物防疫行政执法情况(30分) 25272827272527十、重点动物疫病监测情况(50分) 47504946434942十一、动物防疫证章\/标志使用情况(20分) 20202019192016十二、落实动物防疫经费情况(70分)70707070707070十三、队伍素质情况(15分)15151515151515十四、疫情保密情况(10分)10101010101010十五、畜产品安全情况(15分)15151514131515十六、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验室和工作条件(50分) 46464547444830总 得 分 481485484477471482455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