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表彰2010年度惠州市民营企业纳税前10名及自营出口前10名企业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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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府〔2012〕2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市民营企业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不断扩大投资规模,扩大自营出口,对我市的税收和出口增长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竞争能力较强、纳税数额较大、自营出口较多的民营企业。根据《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水平的实施意见》(惠市委发〔2010〕29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对惠州市光大水泥企业有限公司等纳税前10名的民营企业(工业制造类)和广东新美锐科技有限公司等一般贸易自营出口前10名的生产型民营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并各奖励10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民营企业戒骄戒躁,继续深化机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快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 2010年度惠州市民营企业纳税前10名企业名单 2. 2010年度惠州市生产型民营企业一般贸易自营出口前10名企业名单 惠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 附件1:2010年度惠州市民营企业纳税前10名企业名单 惠州市光大水泥企业有限公司 惠州市华阳集团有限公司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惠州龙门分公司 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永昶集团有限公司 惠州兴达石化工业有限公司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惠州粤华电力有限公司 附件2: 2010年度惠州市生产型民营企业一般贸易自营出口前10名企业名单 广东新美锐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市南钢金属压延有限公司 惠州鑫长风电子有限公司 惠东县时艺鞋业有限公司 惠州市金喜源实业有限公司 博罗县全成电子有限公司 惠州市伟明鞋业有限公司 惠州市来裕鞋业有限公司 惠东县源利通鞋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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