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本林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2018年1月10日惠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r \r \r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惠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r \r 接受杨本林同志辞去惠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r \r \r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