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韶府办〔20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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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韶关新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韶关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和《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韶府办〔2017〕46号)要求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反映。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 韶关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序号决策事项名称组织承办部门决策时间1韶关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市教育局2021年12月2韶关市信息基础设施及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市工信局2021年9月3韶关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市工信局2021年9月4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市人社局2021年12月5韶关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35年)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9月6韶关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9月7韶关市房地产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市住建管理局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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