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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汕尾市预防和查处规划区违法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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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办函〔2012〕226号 市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有效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强化协调市、区查违的组织和处置能力,确保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建立市预防和查处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成人员如下: 总召集人:邹 广(市政府副市长) 召 集 人:刘闪星(城区政府区长),蔡东升(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成 员:张文浩(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陈辉南(市住建局局长)、彭超翔(市城管局局长)、徐海茹(市法制局局长)、吴华南(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刘斗氽(市监察局副局长)、蔡珠文(市园林局局长)、刘升河(市房管局局长)、骆伟(市信访局副局长)、李振坚(市城区政府副区长)。 联席会议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市城区人民政府,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由李振坚同志兼任秘书处秘书长。 二O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主题词:城市 违法建设△ 通知 相关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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