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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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5〕24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pdf相关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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