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中府〔2011〕35号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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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行政法规和规章中不合理罚款规定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1〕55号),做好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废止《中山市实施相对集中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规定》(中府〔2011〕35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2日 《关于废止中府〔2011〕35号文件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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