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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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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10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汕尾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pdf相关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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