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汕尾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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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资源税改革的通知》(粤府﹝2016﹞6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资源税改革的通知.pdf相关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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