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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20-2035年)成果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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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中山市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20-2035)〉的请示》(中民福字〔2022〕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山市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成果为我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应按《规划》推进。 三、你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各镇街切实做好《规划》的实施工作,加快完善我市养老服务设施,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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