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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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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6〕62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1226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工作的通知926.pdf相关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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