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预防与打击违法处理垃圾行为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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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预防与打击违法处理垃圾行为长效机制的意见》(粤府办﹝2017﹞4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预防与打击违法处理垃圾行为长效机制的意见.pdf相关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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