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揭阳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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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揭阳市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揭府办函〔2018〕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揭阳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召集人:陈定雄 常务副市长 召 集 人:马儒生 副市长 刘端雄 副市长 成 员:陈家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宇生 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 专职副主任 林利潮 市公安局副局长 谢小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林柔链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刘文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凤明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小勇 市公路局副局长 钟 山 市卫生计生局副调研员 魏育青 市质监局副局长 吴纯辉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邱诗华 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具体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联席会议批准。各县(市、区)按照市联席会议机构设置,迅速建立或完善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的工作对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安全管理工作,有效稳控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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