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自然保护区修复治理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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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揭阳市自然保护区修复治理分工方案的通知 揭府办〔2018〕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揭阳市自然保护区修复治理分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环境保护局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 揭阳市自然保护区修复治理分工方案 为加强对我市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区内各类违法违规活动,切实推进遭到破坏的自然保护区的修复治理工作,根据市政府批示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把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作为重要政治责任,严格执行,牢固构筑全市生态安全屏障。 二、总体要求 全面排查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区的存在问题,严厉打击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一抓到底,确保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清阶段(2018年4月)。 各自然保护区行政管理部门牵头开展调查摸底,认真填报《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表》,重点填写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及是否遭到破坏等情况。〔市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修复治理阶段(2018年5月-11月)。 一是通过调查摸底,摸清我市各类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对遭到破坏的自然保护区,各有关部门应根据保护区特点,及时制订具体的修复治理工作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二是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和“绿盾2017”整改要求,对我市桑浦山-双坑省级自然保护区存在问题,市林业局应于5月底前制定具体的修复治理工作方案,揭东区、空港经济区应尽快组织开展修复治理工作。〔市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综合评估阶段(2018年12月)。 完成自然保护区修复治理工作后,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和验收,并形成总结报告。〔市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工作,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切实将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管理规定》的要求,一方面要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肃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明确每处违法违规问题整改的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有效到位;一方面要根据部门职责,加强自然保护区建立、调整和建设管理工作,有效保护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 (三)严格报送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自然保护区修复治理工作进展台账,并落实专人负责报送工作进展情况。4月底前,各有关部门将《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表》、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并报送市环境保护局汇总。12月底前,各有关部门将综合评估总结报告报送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市林业、海洋渔业等部门作为各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修复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 附件: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表 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表 单位(盖章): 填表人: 日期: 序号 全称 县(市、区) 具体地址 总面积(公顷) 主要保护对象 级别(省级、市级、县级) 始建时间 行政管理部门 管理机构名称 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 违法违规现象详细情况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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