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8年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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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8年气象灾害 防御重点单位的通知 揭府〔2018〕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254号令)的规定和揭阳市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实际,经专家组评审,现将我市2018年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63个)予以公布。 公布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是贯彻落实《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的重要举措。请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避免或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附件:2018年揭阳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doc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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