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江门人才岛地下管线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的批复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江府函〔2020〕92号蓬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报请批准江门人才岛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的请示》(蓬江府报〔2020〕2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符合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予以批准。 二、该规划作为江门人才岛地下管线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指引,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 三、今后如需对该规划进行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报批。江门市人民政府2020年6月18日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