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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坦洲镇第三工业区第一、二、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01B05-03(2)地块规划条件论证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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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洲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审批〈中山市坦洲镇第三工业区第一、二、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01B05-03(2)地块规划条件论证〉的请示》(中坦府〔2022〕2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审核,《〈中山市坦洲镇第三工业区第一、二、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01B05-03(2)地块规划条件论证》业经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支持优质工业项目落实放管服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要求,因此,原则同意《〈中山市坦洲镇第三工业区第一、二、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01B05-03(2)地块规划条件论证》,作为坦洲镇第三工业区第一、二、三期01B05-03(2)地块的规划审批依据。 二、你镇要加强对上述规划条件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不得随意调整,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加强对上述项目的监管,确保该项目的建设符合消防、建筑施工安全、生态环保等各方面的管控要求。 三、市自然资源局应加快相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进度,将已批规划设计条件落实到相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 四、你镇应在上述规划设计条件获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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