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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揭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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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揭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揭府办函〔2019〕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快推进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对我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建立揭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人员构成如下: 总召集人:吴毅青 市政府副市长 召 集 人:袁泽龙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全录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 员:高文阁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孙少伟 市科技局副局长 陈松川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 林勇慎 市财政局副局长 林声彤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郑冠英 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谢真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调研员 翁海鹏 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 刘汉立 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王全会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曾永生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市贸促会会长 吴邓文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李国成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杨 新 市气象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日常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联席会议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生态环境局提出,按程序报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批准,并抄送市委编办。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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