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东区街道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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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东区街道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的请示》(中山自然资报〔2022〕70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山市东区街道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项目的编制程序符合《关于工业用地开展控规调整工作的有关通知》及市相关文件要求,调整成果基本符合《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等上层次要求,原则同意《中山市东区街道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 二、在实施上述规划条件论证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好本次调整工业用地与相关利害关系人用地开发的关系。你局应会同东区街道办事处加强指导监督。 三、你局要在上述地块规划条件调整成果获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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