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新会区司前镇中心大道西侧、东环路西南侧地块规划条件》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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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函〔2021〕16号新会区人民政府: 《关于新会区司前镇中心大道西侧、东环路西南侧地块规划条件的请示》(新府报〔202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规划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予以批准。 二、该规划范围内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及公共设施配套,应严格按照规划条件的要求实施。 此复。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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