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韶府办〔202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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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韶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粤府令第288号)和《韶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韶府办〔2017〕46号)要求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反映。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7日 韶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序号决策事项名称组织承办部门决策时间1韶关市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十四五”规划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8月2韶关市金融改革发展及金融集聚区建设“十四五”规划市金融局2022年8月3韶关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9月4韶关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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