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韶关市小额建设工程施工交易管理规定》的通知(韶府规〔2023〕3号)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有关要求,现决定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韶关市小额建设工程施工交易管理规定》(韶府规〔2019〕15号)。本通知(韶府规审〔2022〕25号)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9日 点击查看相关解读:关于废止《韶关市小额建设工程施工交易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