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杜阮北地段(PJ04-C1)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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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函〔2021〕118号市自然资源局: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报请批准江门市杜阮北地段(PJ04-C1)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的请示》(江自然资〔2021〕50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符合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予以批准、公布,并作为《江门市杜阮北地段(PJ04-C1)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年3月11日批准)成果的补充内容。 二、该规划范围内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及公共设施配套,应严格按本规划的要求实施。 三、今后如需对规划进行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报批。江门市人民政府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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