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珠海市见义勇为先进人员和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珠府函〔2019〕2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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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4年9月1日,《珠海经济特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珠海经济特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办法》)正式实施。近五年来,我市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主动参加抢险救灾、解危救难,先后涌现、评定见义勇为人员1300多名,见义勇为人员协助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共计1012人,拯救了169人的生命,为“平安珠海”建设作出巨大贡献。为进一步弘扬正气,营造人人参与“平安珠海”建设的社会氛围,根据《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近五年来的26名见义勇为先进人员、19个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和13个见义勇为突出贡献单位(名单附后)予以通报表扬。 此次受表扬的见义勇为先进人员表现英勇、事迹突出,在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侵害的危急时刻挺身而出,维护了社会正义,捍卫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用实际行动谱写了时代的正气之歌,是我市1300多名见义勇为人员的杰出代表。受表扬的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突出贡献单位积极参与我市见义勇为事业,为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保障和宣传等工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市人民政府号召,全市人民和各级单位要以受表扬的见义勇为先进人员和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突出贡献单位为榜样,努力倡导和树立文明向上的社会风气,为维护我市社会治安稳定和促进平安珠海、法治珠海、幸福珠海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特此通报。 附件:珠海市见义勇为先进人员、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见义勇为突出贡献单位名单珠海市人民政府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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