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珠海市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单及第二批改革开放历史性建筑名单的通知(珠府办函〔2019〕155号)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建筑文化,切实加强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确定那洲梁公祠等57处建筑作为我市第三批历史建筑,珠海图书馆(旧馆)等6处建筑作为我市第二批改革开放历史性建筑,同时因官塘乡主庙已公布为文物,同意从我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中撤销,现予公布。请相关区政府(管委会)及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依法组织开展历史建筑挂牌建档、修缮维护和保护利用工作。 附件:1.珠海市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单 2.珠海市第二批改革开放历史性建筑名单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2月17日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