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磨刀门水道珠海市段 前山河 广昌涌 洪湾涌 沙心涌 鸭涌河管理范围的公告(珠府〔2019〕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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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明确河湖管理边界,是加强河湖管理与保护,保障行洪及堤防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明确的任务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前山河流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18〕314号)和《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粤河长组〔2018〕1号)等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划定磨刀门水道珠海市段、前山河、广昌涌、洪湾涌、沙心涌、鸭涌河管理范围,现公告如下: 一、河道管理范围 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以及堤防和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设计洪水位应当根据河道防洪规划或者国家防洪标准拟定。有堤防的江心洲,堤防、护堤地及堤防迎水侧以外滩地属于河道管理范围;无堤防的江心洲,历史最高洪水位所淹没范围属于河道管理范围。 其中,磨刀门水道珠海市段划界范围从小杧洲至望洋角,划界总长62.794公里(左岸17.066公里,右岸45.728公里);前山河划界范围从吉昌围至富兴社区,划界全长15.7公里(左岸8.552公里,右岸7.148公里);广昌涌划界范围从沙心涌至广昌水闸,划界总长6.489公里(左岸4.992公里,右岸1.497公里);洪湾涌划界范围从沙心涌至马骝洲水道,划界总长13.782公里(左岸7.189公里,右岸6.593公里);沙心涌划界范围从前山河交汇处至广澳高速,划界总长2.648公里(左岸);鸭涌河划界范围从拱北口岸到湾仔水道,划界总长2.451公里(左岸)。详见公告附图。 二、河道管理要求 禁止违法占用河道临水控制线之间的行洪通道。因建设需要占用的,应当按照权属报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禁止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可能危及行洪和堤防安全的建设或经营活动,违者依法从严查处。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 (一)建设房屋等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 (三)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杆作物; (四)设置拦河渔具; (五)弃置、堆放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和其他阻碍行洪或者污染水体的物体; (六)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与防汛抢险无关的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三、其他说明 此公告内容属于行业管理,不改变土地的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附件:1.磨刀门水道珠海市段管理范围分幅图 2.前山河管理范围图 3.广昌涌管理范围图 4.洪湾涌管理范围图 5.沙心涌管理范围图 6.鸭涌河管理范围图珠海市人民政府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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