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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的通知(韶府办〔2023〕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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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韶关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已经市政府十五届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韶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反映。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6日 韶关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序号决策事项名称是否组织听证组织承办部门决策时间备注1制定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是市教育局2023年12月2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12月3韶关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否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12月2022年目录事项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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