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公布珠海市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珠府〔2018〕8号)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珠府〔2018〕8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文化体育旅游局推荐的20处不可移动文物为珠海市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现予以公布。 各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方式,依法保护、科学保护,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文化遗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促进作用。 附件:珠海市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0日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