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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小汽车定编 业务调整的通知(珠府办函〔2016〕26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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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府办函〔2016〕263 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小汽车定编管理职责调整的通知》(珠机编办〔2016〕179号)精神,原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担的小汽车定编管理职责已划入市财政局。自2017年1月1日起,有关小汽车定编业务,请各单位联系市财政局公务用车管理科,联系人:冯梅梅,办公电话:2228257,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2号市财政局305室。 特此通知。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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