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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珠海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珠府函〔2020〕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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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府函〔2020〕189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我市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广东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粤府函〔2020〕164号),决定成立珠海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区、各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姚奕生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龚海明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刘嘉文 副市长 成 员: 武 林 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何庆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 川 横琴新区管委会主任 刘** 香洲区区长 赵伟媛 金湾区区长 马洪胜 斗门区区长 苏 虎 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赵 力 保税区管委会主任 吕红珍 万山区管委会主任 赵适剑 高栏港区管委会主任 陈家平 富山工业园管委会主任 侯军玺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张 华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闵云童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奕根 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林 云 市委改革办副主任 余家惜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孙仪波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于思浩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林日团 市教育局局长 沈 岩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曾庆林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陈耀平 市民政局局长 李红平 市司法局局长 戴伟辉 市财政局局长 王***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彭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振毅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小彬 市商务局局长 王玲萍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徐超龙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石学斌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潘伟明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智斌 市中级法院常务副院长 向少良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并抄送市委编办。整治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珠海市人民政府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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