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江门市人民政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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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告〔2022〕4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市政府定于2022年9月17日(星期六)10时40分至11时03分,在江门市四市三区主城区范围组织防空警报试鸣。试鸣期间将利用电动警报器、人防多媒体警报器、人防机动警报器、电视台、电台警报设备和手机短信同时发放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信号。①预先警报:鸣响36秒,停24秒,反复3次。②空袭警报:鸣响6秒,停6秒,反复15次。③解除警报:连续鸣响180秒。请市民照常生产生活和工作。江门市人民政府2022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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