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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韶府办发函〔2024〕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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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韶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应急管理局反映。 附件:韶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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