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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市级行政职权调整事项目录(2025年)的通知(韶府办〔20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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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部署要求,加快构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充分激发县域发展动力活力,市政府决定将5项市级行政职权调整由各县(市、区)实施。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市级行政职权调整的衔接落实工作。各县(市、区)要及时将承接的市级行政职权纳入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措施,确保相关责任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脱节、缺位,不得把承接的市级行政职权再次下放。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加大对承接机关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密切跟踪实施情况,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定期开展调研评估,并结合实施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提出调整完善的建议。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3日韶关市市级行政职权调整事项目录(2025年)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别 市主管部门 处理决定 1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市人社局 下放各县(市、区)人社局实施 2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行政许可 市人社局 下放各县(市、区)人社局实施 3 集体合同备案 公共服务 市人社局 下放各县(市、区)人社局实施 4 经济性裁员备案 公共服务 市人社局 下放各县(市、区)人社局实施 5 用人单位使用未成年工登记 公共服务 市人社局 下放各县(市、区)人社局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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