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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江门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已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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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江门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江府〔2023〕6号JMFG202300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要求,现决定《江门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江府〔2018〕1号)的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月31日。 附件: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府〔2018〕1号)江门市人民政府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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