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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印发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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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六月三日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阳江市委、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阳发〔2009〕14号),设立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加挂市信访局、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牌子,为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将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原市金融服务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取消和调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审核把关、辅助决策、跟踪调研和督促落实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文电处理工作,草拟、审核、印发以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市人民政府重大活动和各类会议的组织安排。 (二)起草《政府工作报告》。 (三)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 (四)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协调、督促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五)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 (六)收集报送省人民政府、市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协调新闻单位宣传报道市人民政府重大工作措施和重要政务活动。 (七)检查、督促市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八)负责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小汽车定编工作。 (十)根据市领导的批示,组织协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和省驻阳江单位、驻军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十一)负责贯彻执行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市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 (十二)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和海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市的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指导、协调全市反走私工作。 (十三)办理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2个内设机构和市信访局: (一)秘书科。 负责市人民政府重大活动安排和各类会议的会务组织、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 (二)综合科。 负责上级人民政府、部门的文电呈送、处理;负责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部门报送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各类文电受理、呈批、跟踪和处理;负责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各类文电的起草、审核、报批、复核工作。 (三)调研科。 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负责起草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讲话稿和市人民政府重要政务活动市领导同志讲话稿以及相关综合性文稿;围绕市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全市各个时期经济工作情况和有关资料;承办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建议提案科。 负责处理市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协调、检查、督促议案、提案的办理;指导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五)信息科。 负责收集、综合、整理反映市人民政府工作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以及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编印《信息参考》;向省人民政府专报政务信息;办理省政府下发的粤府信息,并提出相关建议;指导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市人民政府大事记。 (六)督查科(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负责跟踪落实市人民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以及《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承办领导同志要求督办的批示件;指导政府系统督办工作。 (七)政务公开科。 负责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承担《阳江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八)小汽车定编科(市人民政府小汽车定编办公室)。 负责办理全市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小汽车定编的审核、呈批和编后管理工作。 (九)打私协调科(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和海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全市反走私及海防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各地各部门反走私联合行动和综合治理;组织协调有关执法部门处理暴力抗拒缉私、阻挠缉私及海防突发事件;督促、指导有关部门查处走私贩私及有关海防案件;收集、分析、研判有关走私和海防的情报资料;检查、督促、指导、协调全市海防管理、控制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担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市海防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金融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本市地方金融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的意见和政策建议;统筹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政府解决的矛盾和问题;组织协调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机构金融风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培育和发展农村金融体系,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市场监管和风险处置;指导协调企业改制上市及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 (十一)行政政工科。 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收发、登记、分送、印制、归档、印鉴和保密工作;负责机关和管理单位人事、政工、党务、行政事务、后勤服务,以及文印室的管理工作。 (十二)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牵头做好突发事件前期处置与救援等工作,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及恢复重建等工作;办理市人民政府、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有关应急工作的决定事项,督促落实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批示、指示;承办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协调、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应急管理的政策和规划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预案制定、应急保障和风险排查等工作;指导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应急平台建设,协调和督促检查相关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做好应急值守和对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以及办公室的值班服务;及时掌握和报告市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向省人民政府上报、市人民政府报送的相关紧急重要事项;承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综合管理科、指挥协调科,均为正科级。 市信访局。 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问题,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向县(市、区)和部门交办信访事项,承办省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综合科、接访科、办信科、督查科,均为正科级。 四、人员编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60名。其中办公室主任1名,办公室副主任4名,应急办主任1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4名,副科级领导职数9名。后勤服务人员数7名。 市信访局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任),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后勤服务人员数1名。 五、其他事项 管理市法制局。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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