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丰县新增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韶府复〔2025〕104号)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新丰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审批〈新增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送审稿)〉的请示》(新府〔2025〕37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新丰县新增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请你县严格落实好各项水质保障措施,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督管理,及时将勘界成果向社会公告,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附件:新丰县新增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doc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7日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