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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4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阳府办函〔2014〕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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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印发阳江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通知》(阳府〔2009〕35号)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7日 备注:1. 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印发阳江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通知》(阳府〔2009〕35号)要求,认真研究选聘授课(讲座)的专家、专业人员,确定主讲人。 2. 市普法办督促、指导各承办单位按照集中学法的要求做好学习资料的准备等工作,提前20天向市府办公室提供有关授课的内容(或提纲)等资料。 3. 根据需要,由市长临时确定其他学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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