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阳江市市区南濠路改造工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告(阳府告〔2016〕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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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阳江市市区南濠路改造工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已于2016年4月8日予以公布,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阳江市市区南濠路改造工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通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在规定期限内收到的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如下两个方面: (一)部分被征户认为被征收房屋用地的补偿价格偏低,要求提高房屋用地补偿价。 (二)部分半拆户因余下小部分房屋无法居住,要求一并征收。 二、征求意见反馈 (一)关于部分被征收户认为房屋用地补偿价格偏低问题,《阳江市市区南濠路改造工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布的土地补偿标准为拟补偿的标准,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征收补偿方案同时已明确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价值由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因此,对被征收房屋用地和建筑物的实际补偿价值按评估价执行。 (二)关于部分半拆户因余下小部分房屋无法居住要求一并征收问题,由被征收人书面提出申请,经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定,可以将余下部分房屋一并纳入征收补偿。 特此通告。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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