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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活禽经营市场实施临时性休市的公告(阳府告〔2017〕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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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6日,市疾控中心对江城区3个市场进行禽类外环境污染状况监测,共采集标本60份,其中3份检出H7N9病毒核酸阳性,阳性率5%。为进一步加强H7N9疫情防控工作,降低公众感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广东省活禽经营市场临时性休市指导性意见(试行)》及省政府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H7N9疫情防控专家评估意见,决定对全市范围活禽经营市场(包括活禽批发市场和活禽零售市场)实施临时性休市,休市时间为2017年3月26日零时起至2017年3月28日24时止,共3天。 休市期间,全市所有活禽经营市场不得进行活禽交易,并要清空市场活禽存栏,做好活禽档口等经营场所及运输工具、笼具的清洁、消毒工作,如违法从事活禽经营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处罚。 特此公告。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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