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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阳江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的通知(阳府函〔2017〕4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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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推进我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加强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通知》(建办规函〔2017〕27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历史建筑建议名单的通知》(粤建规函〔2017〕1685号)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评审,市政府确定36处建筑为阳江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阳江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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