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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度火灾隐患重点地区验收结果和挂牌督办2021年度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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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积极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营造良好的城市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广东省火灾高风险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挂牌督办实施办法(试行)》(粤消安〔2017〕30号)要求,现对2020年度市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验收结果予以公布,除香洲区华南名宇小区、金湾区泰宝新村和横琴新区四塘村验收不合格外,其余4个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均按期完成各项整治任务,现予以摘牌(详见附件1)。 根据各区(功能区)排查结果,结合区域火灾形势以及消防工作情况,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市12个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含继续挂牌督办的香洲区华南名宇小区、金湾区泰宝新村、横琴新区四塘村)进行挂牌督办(详见附件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挂牌督办的整治责任单位。 被挂牌督办的地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地区整治工作的成功经验,确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于年底组织对市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进行现场核查验收。对完成整治任务的区域,予以摘牌销案;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区域,继续挂牌督办。整治工作验收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功能区)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附件:1.予以摘牌的2020年度火灾隐患重点地区 2.挂牌督办的2021年度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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