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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珠府办函〔202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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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府办函〔2021〕43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珠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事项涉及的各承办部门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完成相关工作,报市政府研究。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4月29日珠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序号决策事项承办部门计划时间1修订《珠海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1-12月2制定《珠海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1-12月3制定《珠海市民宿管理暂行办法》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1-12月4制定《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1-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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